本报讯 6月4日晚上8时,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凤桥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联丰村1组田间有烟冒出,原来一名姓秋的村民正在焚烧秸秆,一共有3处。见状,执法队员立刻上前制止,用灭火器将焚烧点上的火扑灭,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这段时间,随着小麦、大麦、油菜、蚕豆等春季农作物完成收割,秸秆禁烧这项“季节性”管控工作又被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圈上了“红圈圈”。前期,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多次动员部署今夏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张贴禁烧标语200余条,在镇区、村居主要路段悬挂横幅100余条,发放告知书、公开信1500余份,并利用执法车装载喇叭在乡间进行宣传,积极营造禁烧氛围。
“对于这项‘季节性’很强的管控工作,我们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管控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联合机制,着重加强源头管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5月26日开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区农经部门参与,建立了联合督查执法小组。
督查执法小组内的3个部门分片包干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督查凤桥镇、余新镇;区环保部门负责督查大桥镇、新丰镇;区农经部门则负责督查七星街道。督查小组及各乡镇执法中队队员建立了“南湖区秸秆禁烧”微信工作群,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微信群里沟通交流。
与此同时,各执法中队也纷纷行动起来,开展秸秆焚烧织网巡查。南湖区乡镇共有43个行政村、16个社区,各镇执法中队针对辖区内农作物较集中的村进行重点巡查,如凤桥镇的栖柽村、茜柳村、三星村等。
比如,前不久,余新中队执法队员在巡逻中发现,在余新镇新达路与幸福路交叉口东北侧地里飘起了阵阵白烟。执法队员带上水桶等工具和当事人一起扑灭了大火,当事人也被执法队员带回中队进行调查处理。
经了解,当事人那天正好休息,便和两个朋友在余新镇玩,看到东北侧地里很空旷,地上有很多晒干的秸秆,觉得好玩就把秸秆点着了。谁知道那天风大,火一下子就大起来了,当事人自己想扑灭却扑灭不了。还好执法队员发现得早,及时把火情控制住了。这次秸秆焚烧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余新中队依法对这起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给予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自5月26日以来,南湖区已出动执法队员428人,开展执法巡查95次,发现并扑灭明火点20余起,发现、移送焦土点7个,处罚3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