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秸秆露天焚烧,不仅影响生命与财产安全,更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根据《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规定,农户处置秸秆不及时导致被露天焚烧的,同样要被处以200元至1000元以下罚款。
近日,大桥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在开展巡查时,发现翁金线与01省道中心位置(新城社区)的麦田里有大量秸秆正在燃烧,火苗乘风乱蹿,火势较大。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扑火工作,近1个小时左右火势终于被灭。
经现场调查,新城社区沈某近2亩地的小麦秸秆未及时收集并处置,被附近蹿出的火种引燃导致焚烧。按照《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九条和第十九条条款规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罚款,而该秸秆引燃焚烧的处罚也是大桥新区今年以来首起秸秆一般程序案件。
“为了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近几年,我区大力整治环境污染,其中夏、冬两季的秸杆焚烧大气污染整治一直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每年常态化、固定化的整治工作。”大桥新区综合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实施秸杆禁烧行动的中坚力量,该中队自今年5月开展春季秸秆禁烧日常巡查和中晚班专项行动巡查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98车次、执法人员492人次,开展执法宣传98次,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920份,巡查发现27个明火着火点、过火面积1417平方米,队员均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扑灭,未造成大面积损失。
为深入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农户守法意识,该区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组织起综合执法、村巡防队以及卫生保洁等多支队伍,加强农时作物收割期间的宣传与巡查,充分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执法车辆安装广播及新闻媒体刊登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政策和处罚措施,以增加农户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巡查人员还进一步加强严防焚烧行动。“进入五六月份以来,我们专门召开专项会议,部署落实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主要是将行动人员分成5组,除了日常工作时间段外,增加每天中午、晚上及星期天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全方位开展巡查。”该负责人介绍说,此次秸秆禁烧工作采取了现场巡逻与城乡“天眼”扫描相结合,凡发现一起要及时扑灭一起,对情节严重的同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目前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另一方面,大桥新区管委会还建立考核实行监督问责制。“我们建立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评比,作为各村、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奖励补助挂钩,对成绩突出的村(社区)、部门等进行通报表彰。对于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出现严重焚烧现象的,将进行问责。”该负责人称,大桥新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通过综合执法中队及各相关部门、村(社区)二级联动,网格化管理,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强措施共行动,全面防控辖区内秸秆焚烧工作,确保上半年秸秆禁烧任务顺利完成,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该区有关部门还将在大力开展巡查防止焚烧现象出现的同时,加强指导农户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切实将改善环境工作做实做细。
来源:嘉兴环保 作者:■记者 徐梦倩 通讯员 王雪军 编辑:鲁赟 责任编辑:唐男 |